来源:谭浩俊
上市公司超卓航科近6000万元募集资金“不翼而飞”,引发市场关注。
11月17日晚间,超卓航科回复上交所问询函表示,公司子公司上海超卓存在公章、法人章的审批、使用、登记流程登记信息不全,银行U盾的使用和保管脱离公司人员可控范围等不规范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披露存在缺陷情形……
也就是说,6000万募集资金“不翼而飞”的原因找到了,是公司管理上的一系列漏洞造成的,至于这些资金的安全性怎样,会不会造成损失,漏洞会不会从此被堵上,对超卓航科来说,可能还说不清,还得用时间来检验。
也许是感受到了问题的严重,也担心消息会对公司的市场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羿含、李光平、王春晓承诺,将积极筹集资金先行垫付上海超卓被划走的5995万元存款,并协同超卓航科、上海超卓共同追索前述款项。显然,这是公司大股东拿出的一点姿态,也是为了减少市场波动做出的被动举措。对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公司显然还没有更好的办法与举措,没有能够给出投资者一个可以满意的回应,甚至还有太多隐情不敢对外明言。
殊不知,超卓航科此次的资金不翼而飞,从过程来看,似乎不像是子公司“胆大包天”所为。不妨先来看看超卓航科的主要管理岗位人员设置,董事长李光平兼任财务总监,李羿含作为公司总经理,并没有兼任财务总监或与财务有关的职务。也就是说,李光平是非常重视财务工作的,甚至可以认为是“一支笔”格局。那么,高达近6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会出现董事长兼财务总监不知情就被挪走的现象吗?一般情况下,“一把手”掌握财权的企业,其他人都是动不了一分钱的。既然李光平作为董事长,直接兼任财务总监,还怎么可能让其他人动用这些资金呢?
而按照湖北证监局警示函披露的信息,超卓航科曾于8月16日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这笔实际存放于招行南京城北支行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是购买了浙商银行5995万元的结构性存款。公司为什么要做虚假性信息披露,难道作为兼任财务总监的董事长,也是被蒙在鼓里?显然是不可能的,不会连这样一笔大额资金的存放银行都不知道。果真如此,公司的管理已经到了十分混乱的地步。很显然,这是有计划的虚假披露,是为了掩盖把资金转向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的行为,给一个看似“合法”的身份。
不仅如此,根据警示函披露,在10月7日5995万元票据保证金被划出上海超卓账户,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有可能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现象发生后,超卓航科也没有及时披露信息,直至11月4日,公司才发布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对投资者来说,也是一种伤害,对市场秩序来说,则是一种破坏。作为上市公司,应当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为什么仍然要这样做呢?公司管理层真的对这样的操作,一点也不知情吗?难道公司将这些十分重要的法律手续,包括公章、法人章、公司财务章等,都交给不可靠的人管理吗?难道公司就不怕他们掏空企业吗?显然,这里有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超卓航科对6000万募集资金的不翼而飞,很难自圆其说。
这也意味着,监管机构在对超卓航科立案调查后,不仅要对相关的违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找出问题的症结,以便于帮助上市公司规范行为、堵塞漏洞。同时,还要对到目前为止超卓航科所做陈述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知道资金不翼而飞的原因,或者就是自己一手策划的,就要追加责任。要知道,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明知募集资金被挪用,或者直接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在说假话,就不是一般的问题,而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的品格问题、职业道德问题,这样的人,就不具备担任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和条件,对这样的公司,就应当密切关注,随时注意其资金变动情况、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变化情况,避免出现更为严重的问题。
从总体上讲,超卓航科6000万资金不翼而飞问题,不像是公司披露的原因那么简单,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资金不翼而飞中的行为,是非常可疑的,扮演的角色,恐怕也不是“被害者”或被蒙骗者,更有可能是知情者,甚至是直接指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