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锦上花

9月23日,志诚教育(836711.OC)发布的公告显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向志诚教育、董事长金全荣、董秘刘玲华出具警示函,事由为资金占用、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其它信息披露违规。

据公告,志诚教育存在股份转让事项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违规占用资金、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会计处理不恰当等问题。

天眼查APP显示,2017年6月至2019年11月,志诚教育、金全荣、刘玲华分别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警示函,事由包括违规交易、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等。

2021年上半年,志诚教育实现营收1802.46万元,同比降41.63%;实现净亏损3050.53万元,同比降422.36%。其毛利率也由2020年同期的79.45%降到了-1.16%。志诚教育表示业绩下降主要系该公司在寻求转型中,上半年基本没有线上收入。

志诚教育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K12教育培训、K12在线教育、教辅图书发行、策划、设计。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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