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雨过炊烟

9月28日,海通证券(600837.SH)发布公告称,因涉嫌对ST瑞德(600666.SH)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被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ST瑞德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并且没有及时披露相关借款、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海通证券作为ST瑞德的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在执行ST瑞德2017年度持续督导过程中,仅执行了询问及检查“三会”记录、用印记录等程序,未获取当期ST瑞德企业信用报告并保存底稿,也没有对当期该企业信用报告进行必要的审阅和查看。由此,海通证券未能及时发现ST瑞德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同时也未能发现ST瑞德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

此外,ST瑞德及其子公司涉及民间借贷事项违法违规,海通证券在ST瑞德已公告其涉及借款纠纷被提起诉讼的情況下,未保持合理职业怀疑对ST瑞德涉及的民间借贷事项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仅获取了ST瑞德董事会出具的书面声明等内部证据,未能发现ST瑞德未依法披露其相关重大借款合同及实际控制人占用ST瑞德资金等事项。

重庆证监局表示,海通证券未充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涉嫌存在未能勤勉尽责情形,在2018年5月2日出具的《2017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和《2017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虚假记录。

因此,重庆证监局拟对海通证券作出行政处罚,拟没收财务顾问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春、贾文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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