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杰尼

11月2日,永福股份(300712.SZ)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关注函,被要求说明实际控制人变更后,林一文能否通过控制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诚投资”)、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发投资”)、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博宏投资”)3名股东实现对该公司的有效控制。

(来源:深交所官网)

10月15日,永福股份发布拟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称,林一文、季征南、王劲军、宋发兴、钱有武、卓秀者、陈强、卢庆议等8名自然人于2016年3月10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该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并通过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博宏投资合计控制该公司46.89%的股份。

公告显示,《一致行动协议》于2021年10月30日到期,到期后不再续签。该协议到期前,永福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林一文、季征南、王劲军、宋发兴、钱有武、卓秀者、陈强、卢庆议;该协议到期后,永福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林一文。林一文将通过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博宏投资实际控制该公司。

对此,监管部门要求永福股份说明此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永福股份控股股东博发投资、恒诚投资、博宏投资层面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内容及修订情况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构成及改组情况,林一文能否通过控制3名股东实现对永福股份的有效控制。

公开资料显示,永福股份是一家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2021年第三季度,永福股份实现营收4.01亿元,同比增长90.22%;实现净利润443.36万元,同比下降36.86%。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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