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锦上花

11月1日,海马汽车(000572.SZ)发公告显示,深交所向海马汽车下发了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1年4月23日,海马汽车披露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海马汽车2020年第一季度营收由4.42亿元更正为2.02亿元,半年度营收由13.11亿元更正为6.24亿元,前三季度合计营收由19.37亿元更正为9.38亿元。

监管函指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幅度较大、且更正时间滞后。此次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2.7条的相关规定。上交所要求海马汽车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相关规定显示,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时指的是上市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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