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牧舟

中国基金业协会12月3日对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瀚信”)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

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深圳瀚信资产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变相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资料文件;未对管理的基金产品全面履行投资者回访程序;未如实填报登记备案信息;未向投资者披露涉诉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决定对瀚信资产进行书面警示,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暂停受理私募基金备案3个月。

深圳瀚信成立于2010年1月18日,注册资本为1.32亿元,2014年4月9日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法定代表人蒋国云为该公司董事长,曾先后任职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中科招商创业投资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总监,银华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总监,国信证券总裁助理、研究所所长、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等。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国基金业协会提示深圳瀚信为异常经营机构。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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