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新疆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华龙证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澎湖路证券营业部原负责人赵明在乌鲁木齐红山路证券营业部、乌鲁木齐澎湖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未能严格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

新疆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反映了华龙证券新疆分公司内部监督管理不足,未能有效防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决定对华龙证券新疆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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