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涟漪

10月12日,景峰医药(000908.SZ)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叶湘武拟将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4398.87万股,协议转让给北京洲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洲裕能源”),共占景峰医药总股本的5.00%。

其中,叶湘武拟转让924.45万股,叶高静拟转让3391.90万股,叶湘伦拟转让82.53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为5元/股。

同时,叶湘武同意将其所剩余持有景峰医药的1.21亿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13.74%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洲裕能源。

公告显示,此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前,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景峰医药1.67亿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8.98%,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洲裕能源未持有该公司股份。

此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后,洲裕能源将直接持有景峰股份0.44亿股,并通过投票权委托的方式持有景峰股份1.21亿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洲裕能源在景峰股份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65亿股,占景峰股份总股本的18.74%,洲裕能源将成为可支配景峰股份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

因此,洲裕能源将成为景峰医药的控股股东,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将由叶湘武变更为徐欢霞。

公开资料显示,景峰股份专注于制药和医疗服务,主要产品为注射剂、乳剂、医疗服务等。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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