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杰尼

1月12日,富春股份(300299.SZ)发布公告称,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缪品章、总裁陈苹(下称“相关方”)通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相关方立案。

(来源:富春股份公告)

公告显示,此次立案为对相关方2020年末大宗交易减持富春股份时或存在不合规情形的专项调查。

富春股份表示,该事项不涉及富春股份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与富春股份无关,不会对富春股份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富春股份主营业务包括通信信息和移动游戏。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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