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橘颂

2月18日,上交所官网显示,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正生物”)对其在2月11日提交的回复函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来源:海正生物回复函)

招股书显示,海正生物成立于2004年,主营业务为聚乳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树脂形态的聚乳酸,注册资本为1.52亿元,实控人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51.68%股份。

据悉,海正生物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5066.9517万股,募集资金约13.26亿元,将用于年产15万吨聚乳酸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海正生物的业绩总体上保持增长。2018年至2021年一季度,海正生物营业收入分别为2.28亿元、2.32亿元、2.63亿元、1.2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77.73万元、1000.16万元、3033.06万元、1397.49万元。

(来源:海正生物招股书)

在2月11日的回复函中,海正生物回复了有关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问题,对其拥有的全部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已完工产线的产能、资产原值及变化情况等进行了说明。

而在2月18日,海正生物对此进行了一定的修改。

具体而言,在2月11日回复函中,海正生物在披露其年产15万吨聚乳酸的拟募投项目时所述的累计投入为6929.30万元,而2月18日更正为7316.63万元。

此外,海正生物还进一步披露了上述项目的投入明细,且进一步说明了该项目暂停施工及可能面临政府收储事项对其财务情况的影响,并写明了对收储事项的财务核算、相关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以及相关利息资本化情况。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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