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韫匿

9月7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公示信息显示,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琦云药业”)被罚没款合计52.62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琦云药业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为9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潘传忠,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片剂、颗粒剂、胶囊剂、丸剂包括水丸和浓缩丸、膜剂、中药饮片等药物。

公示信息显示,琦云药业因违法生产、销售劣药黄连上清丸,四川省药监局于8月4日向琦云药业下发行政处罚书。

根据相关规定,四川省药监局决定对琦云药业处以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批号为200801的“黄连上清丸”6096盒;没收违法所得2.62万元;并处货值金额10.00万元5倍的罚款50.00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2.62万元。

(来源:四川省药监局公示信息)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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