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杰尼

9月7日,永太科技(002326.SZ)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被要求说明其子公司拟投资项目的资金情况及相关风险等问题。

据悉,9月1日,永太科技发布公告称,同意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下称“内蒙古永太”)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5000吨VC和5000吨FEC等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4.50亿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20亿元,铺底流动资金为0.30亿元。该项目满产后预计年新增收入45.00亿元,年新增净利润6.14亿元。

(来源:深交所官网)

财报显示,截至2021年上半年末,永太科技的货币资金余额为5.51亿元;其子公司内蒙古永太的总资产为12.38亿元,净资产为2.37亿元,营业收入为0.00元,净亏损0.31亿元。

监管部门要求永太科技补充披露该项目投资金额的测算过程、依据及合理性;说明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的具体方式,项目规划及投融资进度安排,能否按期建成与达产;列示预测该项目满产后年新增收入及净利润的依据及计算过程。

此外,监管部门针对永太科技曾表达“公司现已是多家跨国专利药厂商的长期合格供应商”等结论,要求永太科技说明得出该结论的依据,以及2021年上半年VC和FEC等产品的销售数量及金额,并充分提示扩张VC和FEC等产品的产能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

对于永太科技的股票情况,监管部门要求其说明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过去1个月交易股票的情况,以及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股票的计划。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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