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文子

9月28日,曙光股份(600303.SH)遭上交所问询相关交易。

9月27日晚,曙光股份发布公告表示,拟受让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天津美亚”)持有的奇瑞S18(瑞麒M1)、S18D(瑞麒X1)车型的技术,交易对价为1.32亿元;天津美亚由曙光股份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持股100%。

收购停产车型资产

公告显示,曙光股份受让天津美亚持有的S18(瑞麒M1)、S18D(瑞麒X1)车型的无动力车身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共2138项,主要为专用于S18、S18D的模具、夹具和检具及现有状态的S18D焊装专用设备;无形资产包括S18(瑞麒M1)车型的6项发明专利非独占排他许可权、S18车型3项实用新型专利非独占排他许可权、S18车型的5项外观设计专利独占许可权,S18D车型的4项发明专利非独占排他许可权、S18D车型的3项实用新型专利非独占排他许可权、S18D车型的7项外观设计专利独占许可权。

问询函显示,据公开信息,瑞麒M1、瑞麒X1两个车型均已停产多年。对此,上交所要求曙光股份补充披露前述两个车型的主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型概况、主要参数、销售价格等。

上交所表示,曙光股份需要说明相关车型量产后的市场竞争力,本次收购资产的质量情况,相关车型技术当前是否达到先进成熟的水平;补充披露本次收购的相关固定资产的种类、用途、存放时间、使用情况等,并说明相关固定资产目前是否处于可使用的状态。

与此同时,曙光股份还需要补充披露本次收购相关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对于部分专利仅享有非独占排他许可权的具体原因;说明在两个车型已停产多年的情况下,仍向控股股东收购相关资产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是否涉及侵占曙光股份的利益。

9月27日晚间公告显示,在谈及本次交易目的的影响时,曙光股份表示,为优化现有产品结构,加速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发展。

鉴于此,上交所要求曙光股份补充披露拟凭借前述两个车型拓展新能源乘用车业务的主要考虑及相关安排,相关车型是否具备相应的市场竞争力;说明开展新能源乘用车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补充披露是否已取得新能源乘用车生产资质及其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具备开展新能源乘用车业务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

控股股东华泰汽车

公开资料显示,曙光股份是一家汽车零配件制造提供商,主营业务分为轻型车业务、商用车业务和车桥等汽车零配件业务三大板块。

2018年9月27日,曙光集团转让曙光股份14.49%股份给华泰汽车,将持有的曙光股份1.5%股份的投票权委托给华泰汽车。此后,华泰汽车直接持有曙光股份19.77%股份,曙光股份实控人变更为张秀根、张宏亮。

华泰汽车成功入主曙光股份,但资金状况一直都不太不乐观。

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公告,截至2019年3月末,华泰汽车总有息债务为294.23亿元,其中,短期有息债务占总有息债务的68.02%,同期,华泰汽车受限资产为162.62亿元,占净资产的95.02%。此外,华泰汽车持有的包括曙光股份在内的多家子公司股权已被质押或冻结;2020年5月29日,曙光股份发布公告,大股东华泰汽车所持有的全部曙光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截至目前,华泰汽车直接负债逾期金额合计约35.92亿元,其中涉及诉讼金额为35.92亿元。

据问询函,曙光股份控股股东华泰汽车前期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汽车业务停产等情况,且其持有曙光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和轮候冻结,对此,上交所要求曙光股份说明开展本次交易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输送流动性。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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