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杰尼

11月12日,佛山照明(000541.SZ)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被要求说明对全资子公司先增资后再转让部分股权是否为一揽子交易等问题。

11月8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拟将所持有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工业大道北侧的土地使用权(北区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以评估价值增资注入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下称“灯光器材公司”)后,将灯光器材公司51%的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

对此,监管部门要求佛山照明说明两次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是否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累计计算,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因灯光器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9.7条的规定,对此,监管部门要求佛山照明及时规范。

佛山照明主营业务为照明产品、电工产品业务。2021年第三季度,佛山照明实现营收12.92亿元,同比增长24.61%;实现净利润8145.77万元,同比增长1.36%。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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