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涟漪

12月24日,大成基金信息技术部前总监蒋卫强收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书,因其知悉大成基金管理的组合账户投资交易未公开信息,同时使用“郭某珍”证券账户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来源:广西监管局)

2017年5月17日至2021年4月22日,蒋卫强担任大成基金信息技术部总监职务,拥有大成基金恒生系统核心数据库账户权限。

处罚书显示,蒋卫强在任职期间利用账户权限使用办公台式电脑提取查看大成基金所管理的3个组合账户的历史和实时交易数据,知悉未公开信息。

与此同时,蒋卫强利用知悉的未公开信息,操作“郭某珍”证券账户与大成基金受托管理的上述3个组合账户趋同交易股票。

在此期间,“郭某珍”证券账户有245只股票进行了趋同交易,成交金额达到6.69亿元,盈利达到575.29万元。

监管部门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系统操作日志、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金流水、电脑和手机取证资料、基金公司相关文件、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最终,监管部门责令蒋卫强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575.29万元,处以1725.88万元罚款。

监管部门同时表示,蒋卫强的上述违法事实,交易金额大,持续时间长,情节严重,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对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来源:广西监管局)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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