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资者网

2024年一开年就有险企高管离职。

近日,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人寿”)发布公告称,自1月1日起,陶耀辉任瑞泰人寿临时负责人,ABDULLAH OMER(马富贵)不再担任瑞泰人寿总经理职务。以上高管职务变动情况未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运转正常。

去年瑞泰人寿发布的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此次离任的总经理ABDULLAH OMER年龄62岁,他于2017年开始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已长达六年时间,同时还担任耆卫集团新兴市场拉美和亚洲高级经理。

保费增长但盈利不稳定

资料显示,瑞泰人寿成立于2004年1月,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投资方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南非耆卫集团耆卫人寿保险(南非)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50%。

耆卫集团于1845年诞生于南非,总部位于南非开普敦,主营业务包括长期储蓄、人身保险、银行、资产管理和财产保险,为14个国家的个人和团体客户提供丰富的金融解决方案,在约翰内斯堡、伦敦等证券交易所上市,是非洲顶级的金融服务集团,也是全球领先的跨国金融服务集团之一。耆卫人寿保险(南非)有限公司是耆卫集团所属的全资子公司。

从瑞泰人寿近几年经营状况来看,公司保险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但净利润却不稳定。年报显示,2020年至2022年,公司分别实现保险业务收入8.11亿元、12.26亿元、18.00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21亿元、0.04亿元、0.05亿元。

2023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瑞泰人寿去年前三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2.45亿元,净亏损0.39亿元。

偿付能力方面,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 173.42%、131.56%,较上一季度分别上升9.05%、5.64%。另外,根据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中披露的评级结果,公司2023年一季度和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均为B类BB级。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3年8月,北京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IRR)结果的通报》,公布了瑞泰人寿二季度评级结果以及主要风险状况。

对此,瑞泰人寿表示,公司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去年二季度监管反馈的主要风险状况进行深入分析,针对数据差错类、环比负向波动类指标,对标行业排名和公司经营实际等深挖指标失分原因,并据此形成分析报告,提出管理建议。后续将提交分析报告至公司高级管理层,针对失分指标制定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并将持续跟进整改进度与效果,全面深化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有效提升公司风险管理能力。

瑞泰人寿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方面,截至2022年末,各类应收账款净额合计约3.16亿元。其中华鑫信托受益权转让产生的应收款净值约为0.04亿元,占全部应收账款净值的1.27%。截至2022年末,该信托计划尚未完成清算,公司仍未收到相关款项。后续将积极跟进信托计划清偿的进展情况,根据合同条款监督、完成该应收款项的回收工作。

2023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无重大应收账款信用风险事件发生。

综合退保率上升

产品业务方面,瑞泰人寿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的保险产品合计收入为11.98亿元,占当年保险业务收入比例为66.56%。其中,瑞泰瑞享福盈终身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8.47亿元,占当年保险业务收入比例为47.06%。

产品退保方面,2023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瑞泰人寿去年三季度的综合退保率为3.92%,较上一季度增加0.81个百分点。公司产品退保金额排名第一的是瑞泰瑞利一号终身寿险(万能型),该产品2023年前三季度累计退保金为1.42亿元。而瑞泰人寿2022年全年的退保金为5284.79万元,仅这一只产品的退保金额就远超2022年全年。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年报显示,瑞泰瑞利一号终身寿险(万能型)在2022年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为1760.44万元,而当年的保户投资款退保金额为5972.42万元,是新增交费的三倍有余。

此外,2022年瑞泰瑞利一号终身寿险(万能型)新版产品的表现也不乐观。当年该产品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为1065.80万元,而保户投资款退保金额为9472.44万元。

不仅如此,瑞泰人寿与关联方的交易中也存在退保情况。年报显示,2021年至2022年,公司关联方退保金分别是170.95万元和116.88万元。

瑞泰人寿在去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公司退保风险方面,本季度退保率较低,退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会密切关注退保情况。

关联交易方面,2021年至2022年,瑞泰人寿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约为3.73亿元、2.30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06亿元。

今年一开年,瑞泰人寿就发布了与关联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继续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国家能源集团就集团下属企业在瑞泰人寿采购保险保障方案事宜与公司达成《统一交易协议》,交易标的包括《瑞泰团体重大疾病保险(C款)》《瑞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以及在售的其他团体保险产品。预估该协议下三年产生交易金额约21.15亿元,其中服务类约0.15亿元、保险业务类约21亿元,该协议下交易不涉及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比例要求。 

瑞泰人寿表示,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诚信和公允的原则,交易的定价标准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定价标准。在本次交易定价过程中,定价所使用的数据来源均真实可靠,精算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严格遵循精算原理,且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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