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锦上花

因“新疆棉事件”被推上风口浪尖、被国内消费者抵制的H&M,又因“中国限定”涉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不合格陷入舆论风波。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网站显示,8月23日,H&M关联公司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超3万元,罚款超26万元,被责令停止发布、改正。

处罚文件显示,2020年12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6位自然人对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的举报件6件,举报称: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在H&M天猫官方网站上对H&M品牌货号0913562的商品,网站广告宣传该产品为“中国限定款”,含有虚假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查,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在H&M天猫官方网站上对货号0913562的商品使用内容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中国限定款”广告宣传用语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此外,经查,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不合格的H&M品牌女鞋和H&M品牌童装、委托生产标识不合格的H&M品牌文胸和H&M品牌凉鞋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表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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